来源:和讯财经
2025-04-27 17:51:09
(原标题:徽商银行:六年回A未果,内部现新裂痕)
日前,作为第二家赴港上市的内地城商行,徽商银行披露了2024年财报。虽然在2024年,徽商银行的资产规模依旧保持了两位数增长,但在以扩大信贷规模对冲净息差收窄的操作中,该行违规行为也随之增多。
据不完全统计,2024年金融监管部门对徽商银行的行政处罚金额超2000万元,较2023年增加近500万元,且百万级罚单6张,每一张都涉及信贷业务违规。
在资产质量方面,截至2024年末,徽商银行的不良贷款率降至了1%以下,但零售业务不良贷款金额却增加明显,提升了后续处置不良资产的成本及难度,加之该行贷款仍存在质量下迁风险且收购的原包商银行资产处置工作尚未完成,未来徽商银行很难再出现不良贷款率大幅下降的情况。
此外,从2013年登陆港交所至今,徽商银行已在港股市场征战了将近12年,尽管近期股价连创新高,但上市以来的绝大多数时间,徽商银行股价运行在2港元至3港元区间。因此,徽商银行在2019年便开启了上市辅导备案,但由于该行目前仍存在公司治理、主要股东股权纠纷,以及职工超额持股等问题,等待了六年之久的A股上市梦依旧难圆。
利息收入“以量换价”,监管罚款超2000万元
财报显示,截至2024年末,徽商银行的资产总额为20137.53亿元,较年初增加2076.09亿元,增长11.49%,目前该资产规模位于我国上市城商行的第七位。
具体来看,徽商银行资产规模的进一步提升,离不开该行信贷业务的不断扩张。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末,徽商银行的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为10021.66亿元,较年初增加1279.43亿元,增长14.64%,而这一信贷规模增速不仅高出2023年0.28个百分点,更明显高于徽商银行2024年整体资产规模的增速。
通过梳理以往财报数据获悉,徽商银行的信贷资产增速已连续14年保持两位数增长。而近年该行信贷规模的快速增长或与以量换价相关, 用信贷规模的快速扩张来抵消部分净息差收窄的影响。
进一步分析,徽商银行在2024年实现的利息净输入为285.91亿元,较2023年减少1.29亿元。其中,生息资产规模增长带动利息净收入增加36.02亿元,利率变动导致利息净收入减少37.31亿元。而从盈利指标来看,徽商银行2024年末的利息收益率(净息差)为1.71%,较2023年同期下降了17个基点,而生息资产收益率下降33个基点。
更值得注意的是,在信贷业务快速增长的同时,徽商银行信贷业务违规行为明显增多。据不完全统计,金融监管总局、外汇管理局等监管部门在2024年对徽商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和该行职员开出了42张罚单,处罚金额共计2161.63万元,较2023年增加近500万元。其中,百万级罚单6张,最高单张罚单的处罚金额为550万元,而究其受罚原因,均涉及信贷业务违规。
按照行政处罚的披露时间统计,2024年金融监管总局共处罚了24位徽商银行职员,其中包括该行分支机构时任/历任行长15人,而处罚内容不仅含有警告与罚款,且时任徽商银行合肥分行行长何涛对超授信额办理票据贴现业务行为负有责任,被给予了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的处罚。
此外,在2024年,徽商银行投资的蒙上银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等违法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给予一张金额高达893.4万元的罚单。
不良贷款明降,但存暗升风险
虽然徽商银行2024年资产规模依旧保持快速增长,但对于金融机构而言,更为注重的是资产质量。徽商银行行长孔庆龙在2024年财报中表示,为促进资产质量跃升,徽商银行成立了不良资产重点项目清收调度工作领导小组。
而上述工作领导小组的成立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徽商银行加大了对不良贷款的清收力度。具体来看,2024年末,徽商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98.76亿元,较2023年末减少11.46亿元,而该行在2023年减少的不良贷款金额仅为3.39亿元。也就是在信贷规模与不良贷款的一增一减之下,徽商银行2024年末的不良贷款率降至了1%以下。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徽商银行2024年的不良贷款余额出现下降,但该行的关注类贷款却增加了43.56亿元。而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此前发布的《中国金融不良资产市场调查报告》显示,关注类贷款中有10%-20%可能转变为不良贷款。这就意味着徽商银行2024年新增的关注类贷款中,可能存在着4.4亿元-8.7亿元的潜在不良贷款。
从产品类型进一步分析徽商银行不良贷款的构成,截至2024年末,徽商银行公司贷款的不良贷款金额为53.77亿元,较年初减少27.08亿元;个人贷款的不良贷款金额为44.99亿元,较年初增加15.62亿元。而在处置不同类型不良贷款的难易程度方面,无论是直接追偿,还是诉讼追偿,零售资产的处置成本都相对更高。且即使采用呆账核销批量处置不良资产,零售资产进入不良类后也无法立刻核销,实践中,大量按揭贷款和信用卡透支借款难以通过核销处置。
因此,由于徽商银行不良贷款中,个人不良贷款占比的增加,未来该行处置不良资产的成本和难度有可能提升,这就导致徽商银行短期难以再出现不良贷款率大幅下降的现象。
再从徽商银行不良贷款所涉的行业分析,2024年,该行将清收处置火力主要集中在了房地产行业。财报显示,2024年初,徽商银行在房地产业上的不良贷款金额为25.41亿元,年末则降至3.98亿元,全年减少21.43亿元。
在处置不良资产的方式上,徽商银行2024年采用了核销、重组、转让和资产证券化等多种途径。其中,常规核销69.02亿元,不良贷款重组约9.42亿元,转让不良资产7.02亿元(含原包商银行不良资产7.01亿元),不良资产证券化3.29亿元。而对于财报中“通过加大清收处置等措施”确保资产质量稳中向好的表示,徽商银行没有披露清收方面的具体数据。
不过,从企查查统计的司法案件数量来看,2024年,徽商银行作为原告的司法案件数量为60起,较2023年增加了51起。其中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56起,信用卡纠纷案件3起。而诉讼案件数量的增加也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徽商银行在2024年加大了对不良资产的清收力度。
此外,2020年徽商银行以零对价完成了对包商银行四家分行的部分资产、负债和人员的收购,当时形成了商誉约145.68元。而截至2024年末,徽商银行商誉计提减值准备为38.97亿元。同时,虽然徽商银行近年已对原包商银行的不良资产进行了处置,但初步计算,目前该部分不良资产应仍在8亿元左右。
中诚信国际在徽商银行2024 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中表示,由于安徽省传统产业产能过剩,近年来依附于传统产业的上下游企业受到较大冲击,经营风险不断上升,加之原包商银行四家分行部分原有大额贷款风险持续暴露,该行信贷风险管控面临挑战。未来宏观经济下行风险仍存,考虑到徽商银行贷款仍存在质量下迁风险且收购的原包商银行资产处置工作尚未完成,未来该行依然面临较大的拨备计提压力。
A股上市梦难圆
作为全国首家由城市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联合重组设立的省级城商行,徽商银行成立于2005 年,并以内地第二家赴港上市城商行的身份,于2013年登陆港交所。可由于港股市场流动性等原因,徽商银行股价绝大多数时间运行在2港元至3港元区间。
在港交所上市6年后,徽商银行决定开启新的资本市场征程,于2019年9月29日开始进入A股上市辅导备案阶段,而这一辅导又是将近6年时间。从证监会获悉,目前徽商银行的上市辅导机构为中信证券(600030)和国元证券(000728)两家券商,而辅导工作已经完成了二十一期之多。
最近一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指出,徽商银行第四届董事会已于2022年1月届满,第四届监事会已于2021年12月届满,且部分董事、监事任期超过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条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第七十七条规定,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财报显示,截至2024年末,徽商银行共有董事15名,监事8名。其中包括严琛、高央等10位董事和何结华、钟秋实等5位监事超过了三年任期。
从上述安徽银行超长任期的董事、监事履历来看,他们当中不乏财会、资管和金融学研等领域的专家,为徽商银行近年来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徽商银行的7位非执行董事均来自于该行股东,而迟迟未能换届离任,应与徽商银行主要股东的股权纠纷有关。
上述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披露,中静新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静新华”)与杉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杉控股”)之间存在徽商银行的股权纠纷,而这一纠纷会给该行A股发行上市造成一定影响。
具体来看,2019年8月20日,中静新华与杉杉控股签订资产转让的《框架协议》。其中,包括三项资产,分别为徽商银行224,781,227股内资股份,中静新华境外子公司合计持有的徽商银行1,245,864,400股H股股份,以及中静四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静四海”)的51.6524%股权。
此后,杉杉控股及杉杉集团分别向中静新华支付了定金及部分交易价款,并就中静四海的 51.6524%股权办理完毕了过户手续。但需要注意的是,就在双方签订了上述《框架协议》后的一个多月,徽商银行开启了A股上市辅导。而,杉杉控股与中静新华也因股权交割及款项支付的争议,于2020年6月前后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
2023年1月17日,上海金融法院对双方股权转让纠纷案分别出具一审判决,判决如下:(1)中静新华与杉杉控股签订的《关于转让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及中静四海实业有限公司股权之框架协议》、中静新华与杉杉集团签订的《关于中静四海实业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中静新华与杉杉控股签订的《股份转让合同书》于2020年6月2日解除;(2)中静新华应返还杉杉控股为本次股权转让支付的相应价款;(3)杉杉集团应返还登记在杉杉集团名下的中静四海51.6524%股权,同时中静新华返还对应的股权转让价款。
2023年9月22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述股权转让纠纷分别出具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但中静新华于2024年3月21日向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就该两案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审查意见为:符合再审条件,建议立案审查。截至2025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尚在立案审查中。
根据中国证监会首发注册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A股发行人的股权应清晰,而中静新华与杉杉控股的股权纠纷处理结果可能导致徽商银行主要股东变动,对徽商银行A股发行可能造成一定影响。
从财报获悉,中静新华、中静新华香港及其境外子公司等共计持有徽商银行约14.71亿股权,持股比例为10.59%,中静四海则持有徽商银行5.06亿股权,如果杉杉集团将记在名下的中静四海51.6524%股权进行返还,中静新华等公司持有的徽商银行股权会进一步增加,从而超过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徽商银行的持股最多的股东。但从徽商银行的股东持股权益来看,在上述司法诉讼期间,中静新华于2021年6月25日与东建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就全部出售直接加间接持有的徽商银行H股及内资股股份事项签订了《意向书》;于2021年11月6日与深圳正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书》出售徽商银行股权。
目前,现任中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Gao Yang(高央)(曾任中静四海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为徽商银的非执行董事之一。
此外,上述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获悉,徽商银行目前仍存在职工持股不符合监管规定的情况,即该行单一职工持股超过50万股。
综上,因存在公司治理、主要股东股权纠纷,以及职工超额持股等问题,徽商银行A股上市的路途恐怕依旧不够平坦,这个六年之久的上市梦难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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