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众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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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22:07:00
(原标题:未离职即创业且找人代持 拓普泰克实控人曾因商业秘密纠纷遭前东家起诉)
除IPO前“突击”申请发明专利、研发费用率低于同行,以及核心技术人员学历偏低外,深圳市拓普泰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普泰克”)成立之初还存在代持情形,公司实控人、创始股东等曾与实控人前东家存在侵害商业秘密纠纷。
《大众证券报》明镜财经工作室记者发现,拓普泰克两名创始股东均曾在深圳市朗特电子有限公司(创业板上市公司朗特智能前身,以下简称“朗特电子”)任职。拓普泰克设立时,公司实控人、创始股东刘小雄担任朗特电子副总经理,由于尚未完成离职交接手续,委托其姐代持。另一名创始股东廖孟南也曾在朗特电子工作,担任销售工程师一职,拓普泰克设立时委托其姐代持,直到2016年底,才完全解除股权代持关系。
成立之初即存在代持
1992年7月,18岁的刘小雄在湖南省涟源市茅塘焊接材料厂(三一重工前身)担任生产管理员,次年就职于湖南省涟源市冶炼厂,任职期间曾借调至涟源市经济委员会担任计划员。1997年之后的十年间,刘小雄先后担任东莞艺美达电子有限公司品质经理、瑞谷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生产经理、朗特电子副总经理。
2007年8月,33岁的刘小雄选择创业,投资设立深圳拓普泰克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普泰克有限”,公司前身,2020年10月更名为现名),一同创业的还有朗特电子销售工程师廖孟南、品质部主管刘明洪、资材主管刘慧。
值得关注的是,拓普泰克有限在设立之初就存在股权代持情形。
结合招股书披露的履历看,拓普泰克有限成立时,刘小雄还在朗特电子担任副总,2008年1月之后才离职,由于离职交接手续尚未办理完成,委托其姐刘晓英代持股权。
另一创始股东廖孟南也存在相似情形,其担任朗特电子销售工程师一职,同样因未完成离职手续,委托其姐廖才良代持股权。
据公开转让说明书(以下简称“公转书”),2007年8月3日,邹小波、刘晓英、廖才良、刘慧、刘明洪五名自然人签署了《深圳市拓普泰克电子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出资设立拓普泰克有限,注册资本为100万元。邹小波、刘晓英、廖才良、刘慧、刘明洪分别以货币形式实缴50万元、38万元、4万元、4万元、4万元出资额。其中,刘小雄委托刘晓英出资38万元,并代为持有拓普泰克有限38%的股权,资金来源为刘小雄,双方形成股权代持关系。廖孟南委托廖才良出资4万元,并代为持有拓普泰克有限4%的股权,资金来源为廖孟南,双方形成股权代持关系。
经过2011年7月第一次增资,拓普泰克有限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增至300万元,其中廖孟南委托廖才良增资8万元,资金来源为廖孟南。
刘小雄、廖孟南均于2008年入职拓普泰克有限。入职三个月后,即2008年6月5日,刘小雄与刘晓英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刘晓英将其持有的拓普泰克有限38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刘小雄,自此双方解除股权代持关系。
而廖才良与廖孟南的股权代持关系,直到2016年底才完全解除。2016年12月19日,廖才良与廖孟南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廖才良将其持有的拓普泰克有限12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廖孟南,自此双方解除股权代持关系。
对于代持形成的背景及原因,拓普泰克在招股书中表示主要有三方面:“拓普泰克有限设立时,刘小雄、廖孟南离职交接手续尚未办理完成;刘晓英系刘小雄的姐姐,廖才良系廖孟南的姐姐;代持人、被代持人系近亲属之间出于相互信任代持股权且未签订书面代持协议。”
实控人与前东家曾存侵害商业秘密纠纷
未离职即创业的刘小雄,在入职拓普泰克有限五个月后,遭到了前东家起诉。
2008年8月7日,朗特电子曾起诉拓普泰克有限及相关人员侵害商业秘密。经核查,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于2008年8月7日受理原告朗特电子诉被告拓普泰克有限、刘小雄、廖孟南、廖才良、刘慧、刘明洪侵害商业秘密纠纷一案。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2009年5月5日,宝安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于2009年5月6日17时前向原告支付6万元,原告收款后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就此结清;原告已缴案件诉讼费用合计12000元,由原告承担8000元、被告承担4000元。调解书自双方签收后即具法律效力,人民法院予以确认。2009年5月6日,朗特电子出具收据,确认收到被告支付的调解款及案件受理费合计6.4万元。
根据2024年12月披露的招股书,刘小雄担任拓普泰克董事长、总经理,廖孟南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明洪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刘慧担任董事、副总经理。
IPO前创始股东辞去董事职务
在IPO前,拓普泰克创始股东之一的刘明洪退出董事一职。值得一提的是,其履历存在不合常理的情况。
拓普泰克2024年3月公转书中披露了刘明洪的职业经历:“2000年6月至2001年7月,任恒登电子(东莞)有限公司品质技术员;2001年8月至2002年5月,任晟铭电子制品厂供应商质量工程师;2002年6月至2003年3月,任东圣电脑(东莞)有限公司产品质量工程师;2003年4月至2004年4月,担任深圳市安鸿实业有限公司管理者代表;2004年4月至2007年7月,任深圳市朗特电子有限公司品质部主管;2007年8月起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另据招股书,刘明洪生于1982年11月,学历为本科。这意味着,刘明洪18岁便开启职业生涯。
值得一提的是,企查查显示,刘明洪弟弟刘明乾控制的深圳市迈达实业有限公司存在严重违法。
IPO前,除刘明洪退出董事外,两家战投也退出拓普泰克,原因均为公司“上市进展不及预期”。
其中,2022年1月,华翼壹号向华信控股转让其持有的公司全部20万股股份,转让价款为193万元,减持价格9.65元/股。这一价格接近同期增资价格的一半。2022年1月,外部投资机构博信卓泰以17.34元/股的价格向公司增资2500万元。
2023年6月,武汉盈泽也因公司业务发展以及上市进展不及预期而减持退出,其以17.34元/股的价格向华信控股转让其持有的拓普泰克50万股股份。
此次递表北交所,华信控股直接持有拓普泰克82.11%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刘小雄、邹健分别直接持有华信控股41%、33%的股权,二人通过华信控股间接控制公司82.11%的股份表决权。刘小雄、邹健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那么,刘明洪的本科学历何时获得?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及历史董监高的学历、职业经历是否真实、准确?《大众证券报》明镜财经工作室记者此前通过电邮致函拓普泰克,截至发稿时未收到公司回复。
此外,基于实控人未离职即成立拓普泰克有限,入职后与公司创始股东遭到前东家起诉,其在朗特电子工作期间是否签署过竞业协议?在职期间创业的原因,涉及侵害商业秘密纠纷和解的背后有无其他协议,以及公司是否仍存在未披露的股份代持等情形,值得关注。
记者 何玉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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