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公司设立了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审计委员会实施
细则》《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截至说明签署日,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构成如下:
专门委员会 主任委员 委员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柏建国 邓礼宽、曹松涛
审计委员会 张媛媛 曹松涛、柏建国
提名委员会 曹松涛 张媛媛、邓礼宽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曹松涛 张媛媛、柏建国
公司审计委员会现由张媛媛、曹松涛、柏建国组成,其中张媛媛为主任委员,
并且为会计专业人士,曹松涛为公司独立董事。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均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运营情况良好。专门委员会
的建立和规范运作对公司提高治理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具体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设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张媛媛、曹松涛、柏建国 3 位委员组成,张媛媛担
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2、监督公司的
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及其实施;3、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
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5、审查
公司内控制度,并对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
施情况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6、有权召集公司内控制度有关部门会
议;7、在董事会通过后,实施审计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8、监督及评估内部审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根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及相关
资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9、公司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二、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柏建国、邓礼宽、曹松涛 3 位委员组成,柏建国担
任召集人。
(1)对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2)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4)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5)
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6)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曹松涛、张媛媛、邓礼宽 3 位委员组成,曹松涛担
任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
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2)研究公司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
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3)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人选;
(4)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5)董事会
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曹松涛、张媛媛、柏建国 3 位委员组成,曹
松涛担任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岗位职责;
(2)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体系与业绩考核指标;(3)制订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与薪酬标准;
(4)制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长期激励计划;
(5)负责对公司长期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6)对授予公司长期激
励计划的人员资格、授予条件、行权条件等进行审查;
(7)董事会授权委托的其
他事宜。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
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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