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25-047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股东会。
五次临时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6 月 3 日(星期二)14:30 时。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3 日 9:15 时~15:00
时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时。
开。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止股权登记
日 2025 年 5 月 2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
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
案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
件的提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修订稿)的提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提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提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提案
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提案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易的提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
东回报规划》的提案
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
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提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提案
关于设立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提案
本次会议审议提案 1、5、9、10 和 11 的内容请见本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公告;本次会议审议提案 2、3、4、6、7、8 的内容请见本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告。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东会审议的第 2 项提案需逐项表决。
本次股东会的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就上述提案将
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本次股东会的提案为关联交易事项,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
避表决。
三、参加现场股东会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
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和委托
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会上若有股东发言,请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 15:30 前,将发言提纲提交公司
董事会秘书处。
室。
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联 系 人:王焱女士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 88 号中国人寿金融中心 40 楼 03-06 室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电话:(021)61050135
传 真:(021)61050136
电子邮箱:wangyan@sundiro.com
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新大
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自然人签名/法人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自然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备注(该列
打勾的栏
提案编号 提案名称 投票
目可以投
票)
非累积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提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方案(修订稿)的提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提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
析报告》的提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告》的提案
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施及相关承诺的提案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
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提
案
关 于 《 公 司 未 来 三 年
划》的提案
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用情况报告的提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提案
关于设立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提案
说明:1.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授权委托人可对本次股东会提案给予明确投票
意见指示(在非累积投票提案的“同意”、 “反对”或“弃权”应表格内打勾“√”,
三者只能选其一,不可多选,否则视为无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有
权按自己的意见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