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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规划: 关于调整第一期(202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03 17:20:33

证券代码:301505      证券简称:苏州规划          公告编号:2025-041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第一期(202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
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
  (一)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
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2025)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2025)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第一期(202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第一期(202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第一期(202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
司<第一期(202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
案。
  (二)2025 年 4 月 23 日至 2025 年 5 月 2 日,在公司内部通过公示栏对本
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
录。2025 年 5 月 6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第一期(202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
况说明》。
   (三)2025 年 5 月 12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
于第一期(202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5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第一期(202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第一期(202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202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等议案。
   (五)2025 年 6 月 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
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调整第一期(202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第一
期(202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结果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 2025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
案》,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披露了《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司
后的 87,45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213836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992452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转增 3.018867 股。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第一期(2025)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
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归属数量、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如下。
   (一)授予数量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
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根据上述公式,调整后的授予数量=83.25×(1+0.3018867)≈108.3821万
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66.60万股调整为86.7057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16.65
万股调整为21.6764万股。
   (二)授予价格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上述公式,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含预留)=(10.80-0.2213836)÷(1
+0.3018867)≈8.13元/股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第一期(202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继
续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
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将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由 10.80 元/股调整为 8.13 元/股,将授予数量由 83.25
万股调整为 108.3821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 66.60 万股调整为 86.7057 万
股;预留授予数量由 16.65 万股调整为 21.6764 万股。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一)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
定。
  (二)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可依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进
行授予。
  (四)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五)本次授予的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公司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授予数量的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包括首次授予日、授予价
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规定的授
予条件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一期(202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
报告》。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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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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