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受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委托,担任本次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金公司作为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了
核查,具体如下:
一、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情况
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内部信息保密制度》,制定了《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内部信息保
密制度》。
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制定了《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修订了《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管理制度》。
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修订了《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修订了《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
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与本次交易的相关方在筹划本次交易期间,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
严格控制了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人员范围,提醒和督促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
将相关保密信息泄露给其他人员,不得利用有关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或者委托、建
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在公司拟调整原重组方案后,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上市公司股价造成重
大影响,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发布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撤回申请文件并拟对原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重大调整的公告》。
公司与本次交易的相关方按照规定签署了保密协议或在相关协议中约定了相应的
保密条款,采取了相关保密措施,限定了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公司对
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编制了本次交易的交易进程备忘录,
记载本次交易的具体环节和进展情况的时间、地点、参与机构和人员,并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递交了该等材料。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并披露后,向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查询自查期间内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否存在买
卖股票的行为。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中金公司作为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和上报工作,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王曙光
投资银行业务部门负责人:
孙雷
内核负责人:
章志皓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吴雪妍 田浩 田
独立财务顾问协办人:
张臣 罗巍 余忠德
黄益国 付上珂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