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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润新能: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10 12:05:12

证券代码:301636        证券简称:泽润新能         公告编号:2025-002
              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9 日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
事 9 名,其中董事李增喜、邢松、赵引贵、李丹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
由董事长陈泽鹏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
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公司总经理向全体董事汇报了公司《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全体董
事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24 年度公司整体运作情况,管理层有效地
执行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管理层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全体董事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
策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吕芳女士、赵引贵女士、李丹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 年
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编写的《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
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5   年   5   月   7   日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之“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公司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建议方案如下: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①公司在相应分配期间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②公司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及资金需求。
  (2)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上限及提议期限
  公司拟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实现情况进行现金分红,拟以当时总股本
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利润。届时,公司将制定具体分红方案
与 2025 年中期报告同时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3)关于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办理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相
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
  ①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上限及提议期限,制
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②董事会审议通过中期分红方案后的两个月内择期完成现金分红事项;
  ③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所必需的事项。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
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
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
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并参照行业、
地区薪酬水平,制定 2025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薪资行情和职务贡献等因素进行发放。独
立董事 2025 年度津贴标准为每人 12 万元/年(税前)。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表决结果: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并参照行业、
地区薪酬水平,制定 2025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
场薪资行情和职务贡献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张卫先生、黄福灵先生、王亮
先生回避表决,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能够为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获取必要的资金支持,
有助于子公司经营的持续稳定。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能够全面了解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情况、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对被担保方
有绝对控制权,本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对其提供担保不
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 2024 年度提供审计服务工作
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
关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担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任期
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6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保荐人对本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 120,000 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保函、
信用证、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理等方式融资。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认通
过考核的激励对象为 49 人,其在第一个行权期(有效期截止)可行权共 87.405
万份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告》。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陈泽鹏先生、张卫先生、黄福
灵先生、王亮先生回避表决,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经核查独立董事吕芳、赵引贵、李丹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及其在公司的履职
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与
公司及公司大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
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兹定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
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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