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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逸石化: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12 20:05:48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5-058
债券代码:127022           债券简称:恒逸转债
债券代码:127067           债券简称:恒逸转 2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石化”或“公司”)2024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
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65,971,089股后的
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本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
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维持每
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总股本。
   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金额,即
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
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
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0450090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
红总额/总股本,即0.0450090元/股= 165,017,526.75÷3,666,321,624股)。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
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50090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为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5月16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5-05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365,971,089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
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由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故
利润分配方案具体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666,321,62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
回购股份数量365,971,089股后的股份数3,300,350,53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0.50元(含税),分配利润共计165,017,526.75元,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
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分配。
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
变,相应调整总股本。
月15日;恒逸转2(债券代码:127067)转股期为2023年1月30日至2028年7月20
日。鉴于公司将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为保证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期间总股本
不发生变化,“恒逸转债”及“恒逸转2”自2025年6月11日至本次权益分派登记
日(2025年6月19日)止暂停转股。因此,公司现有总股本为3,666,321,624股。
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666,321,624股扣除公
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365,971,089股后的股份数3,300,350,535股为基数,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
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
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9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其中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已回购股
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6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06月11日至登记日:2025年06月
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
调整:
  (1)调整前“恒逸转债”转股价格为9.20元/股,调整后“恒逸转债”转股
价格为9.1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20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恒逸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59);
  (2)调整前“恒逸转2”转股价格为10.41元/股,调整后“恒逸转2”转股价
格为10.3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20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恒逸转2”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0)。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
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金额,即3,300,350,535股
*0.05元/股= 165,017,526.75元人民币。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
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
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3,666,321,624股=0.0450090元/股)。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
下,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50090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为0.05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60号恒逸·南岸明珠3栋16楼
咨询联系人:赵冠双
咨询电话:0571-83871991;
传真电话:0571-83871992;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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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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