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22 证券简称:源飞宠物 公告编号:2025-039
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30,905,1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900%。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及上市后股本变动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温州源
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80
号)核准,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源飞宠
物”)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100,000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
〔2022〕80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2022年8月18日
在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102,25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
后总股本为136,350,000股,其中限售股份数量为102,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截止2022年
(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公司于2023年6月
截 止本 公 告披 露 日, 公 司总股本 为 190,890,000 股, 其 中限售股 份数 量 为
占公司总股本的41.13%。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庄明允、朱晓荣、庄明超和平阳县晟睿创业
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上市公告书中所作出的关于流通限制
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庄明允、朱晓荣、庄明超承诺如下:
(1)源飞宠物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源飞宠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源飞宠物回购该股份。
(2)源飞宠物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6个月内,如源飞宠物股票连续20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源飞宠物如有分红、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
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
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源飞宠物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
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
诺。
(3)本人在担任源飞宠物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源飞宠物
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源
飞宠物股份。
(4)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
定。
(5)本人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和《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股份限制流通的其他规定。
平阳县晟睿创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承诺如下:
(1)源飞宠物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源飞宠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源飞宠物回购该股份。
(2)源飞宠物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6个月内,如源飞宠物股票连续20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源飞宠物如有分红、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
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
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源飞宠物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
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3)本企业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
关规定。
(4)本企业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和《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股份限制流通的其他规
定。
(1)在锁定期届满后,若本人/本公司拟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
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2)本人/本公司在所持源飞宠物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票的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减持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若
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
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
转让方式等。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本人/本公司保证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
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采取其他方式减持的,本人/本公司保证提前3个交易日
通知公司予以公告。
(4)本人/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实施减持时,如证监会、证券交易
所对股票减持规则作出调整的,本承诺内容相应调整,本人/本公司将同时遵守调
整后的规则和要求。
(二)招股说明书中所作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一致。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
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为其提供任何违规担保的情形。
(五)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应
当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2025年修订)》等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执行。
若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减持事宜有新规定的,应当遵守相关规定
执行。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30,905,1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900%。
本次实际
本次解除
本次实际 可上市流
所持限售 本次解除限 限售数量
序 可上市流 通数量占
股东全称 股份总数 售数量 占总股本 备注
号 通数量 总股本的
(股) (股) 的比例
(股) 比例
(%)
(%)
注
注(2)
注
注(2)
注
注(3)
平阳县晟睿
创业服务中
心(有限合
伙)
合计 112,252,000 58.8045 30,905,140 16.1900
注(1):上述股东所持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况。
注(2):庄明允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朱晓荣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
根据相关规定及其承诺,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其所持股份总数的 25%。
注(3):庄明超女士为公司时任董事,除首发限售股 22,231,440 股外,另外持有高管锁
定股 123,700 股。庄明超女士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辞任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及其承诺:①离
职后半年内不得减持公司股份;②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度转
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遵守承诺,其减持行为应严格遵从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
关规定,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股份
股份类型
比例 数(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123,700 0.06 +81,346,860 81,470,560 42.68
首发前限售股 112,252,000 58.80 -112,252,000 0 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78,514,300 41.13 +30,905,140 109,419,440 57.32
三、总股本 190,890,000 100 0 190,890,000 1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
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源飞宠物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
并上市流通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
次限售股份解除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的要求;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公司与本次解禁相关的信息披露
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
意见》;
特此公告。
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