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5-045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888,512,707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
送红股 0 股(含税)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股票简称 潮宏基 股票代码 002345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林育昊 江佳娜
汕头市濠江区南滨路 98 号潮宏基广场办公楼 汕头市濠江区南滨路 98 号潮宏基广场办公楼
办公地址
电话 0754-88781767 0754-88781767
电子信箱 stock@chjchina.com stock@chjchina.com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101,757,761.66 3,431,424,797.25 19.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31,237,756.95 229,483,824.56 44.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04,954,471.23 338,799,205.14 19.5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7 0.26 42.3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7 0.26 4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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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05% 6.19% 2.86%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5,940,773,114.79 5,744,730,828.69 3.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642,811,309.29 3,529,937,206.67 3.20%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0,439 0
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汕头市潮鸿基投资 境内非国有
有限公司 法人
东冠集团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8.67% 77,000,000 0 不适用 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
境外法人 7.36% 65,413,634 0 不适用 0
公司
廖创宾 境内自然人 3.04% 27,021,690 20,266,267 不适用 0
平安安赢股票型养
老金产品-中国银 其他 0.73% 6,514,300 0 不适用 0
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银华富利精
其他 0.73% 6,513,400 0 不适用 0
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
其他 0.67% 5,946,300 0 不适用 0
伙)-高毅利伟精
选唯实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长安成
其他 0.56% 4,980,000 0 不适用 0
长优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华
安安信消费服务股 其他 0.55% 4,929,300 0 不适用 0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南
方绩优成长股票型 其他 0.50% 4,477,523 0 不适用 0
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前 10 名股东中,汕头市潮鸿基投资有限公司、东冠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发起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人股东,他们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廖创宾先生为汕头市潮鸿基投
明 资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
否具有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无
(如有)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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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的全球化战略布局,提升国际品牌形象及综合竞争力,加强与境外资本市场对接,公司拟发行境
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本次发行并上市相关议
案已于 2025 年 6 月 9 日、2025 年 6 月 25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
将充分考虑现有股东的利益和境内外资本市场的情况,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
并上市。
截至目前,公司正积极与相关中介机构就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工作进行商讨,除本次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相关议案外,其他关于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具体细节尚未最终确定。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事项需在符合中
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香港法律的要求和条件下进行,并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管理委员会、香港联交所和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等相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备案、批准和/或核准。
本次发行并上市能否通过审议、备案和审核程序并最终实施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根
据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有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