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3 证券简称:达刚控股 公告编号:2025-42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
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近日收到孙
建西女士与上海曼格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曼格睿”)通知,
曼格睿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孙建西女士持有的公司 34,936,110 股股份(占上市
公司股份总数的 11%)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
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至此,上市公司的实际
控制人变更为陈可先生。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基本情况
孙建西女士将其持有的 34,936,11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1%)转让给
曼格睿。同日,孙建西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太杰先生与陈可先生签订了《表决
权委托协议》,约定孙建西女士和李太杰先生分别将其所持 33,825,424 股股份和
应的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查阅权等股东权利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
陈可先生行使。2024 年 10 月 24 日,孙建西女士和李太杰先生与陈可先生签订
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表决权委托期限自前述协议转让股
份变更完成过户之日起至陈可先生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致使陈
可先生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之日或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之日起满 60 个月(两者
孰早)。具体内容详见《达刚控股: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
委托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57)。
对股份转让款支付以及协议的生效条款进行了变更。具体内容详见《达刚控股:
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24-66)。
托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对《表决权委托协议》的委托股份数量等条款进行
了调整。孙建西女士和李太杰先生的表决权委托股份数由原来的 41,932,340 股
(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3.20%)增加至 57,812,390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
的 18.20%)。具体内容详见《达刚控股: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之
补充协议(二)>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30)
和《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二、股份变动及过户登记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近期,孙建西女士所持 600 万股公司股份已被法院裁定司法拍卖,并已于
司股份总数的 27.31%)。具体内容详见《达刚控股: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
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股份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1)。
根据孙建西女士及李太杰先生与陈可先生签订的相关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
生效后直至委托期间届满,如孙建西女士及李太杰先生失去部分股份的所有权,
则孙建西女士及李太杰先生委托陈可先生行使股东表决权的委托股份是指其届
时仍享有所有权的剩余股份。由此,陈可先生受托表决的股份数量相应减少,由
司股份总数的 16.31%)。
(二)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
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已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转让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过户完成前后,各方持股及表决权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表决权 持股数量 持股 表决权股 表决权
(股) 例 比例 (股) 比例 数 比例
曼格睿 - - - 34,936,110 11.00% 34,936,110 11.00%
陈可 - - - - - 51,812,390 16.31%
合计 - - - 34,936,110 11.00% 86,748,500 27.31%
孙建西 78,641,584 24.76% 24.76% 43,705,474 13.76% - -
李太杰 8,106,916 2.55% 2.55% 8,106,916 2.55% - -
合计 86,748,500 27.31% 27.31% 51,812,390 16.31% - -
注释:上表中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股份数量及比例已经扣除前述司法拍卖股份。
三、公司控制权变更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陈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曼格睿合计拥有上市公司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孙建西女士、李太杰先生及曼格睿与陈可先生构成一致行动
人。
曼格睿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上海曼格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 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星村公路 700 号(上海新海经济开发区)
通讯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嘉兴智慧创业园 9 号楼 B 座 501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陈可
出资额 12,01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3 年 11 月 2 日
营业期限 2023 年 11 月 2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230MAD3P85X3F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
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项目策划与
经营范围 公关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图文设计制作;会议及展
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前期相关债权债务安排
下简称“西安大可”)及众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德环保”)签订
了《关于众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之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上市公司
将持有的众德环保 52%股权转让给西安大可,交易价格为 27,976 万元。
万元。
建西女士向西安大可提供不少于 16,000 万元的借款,专项用于清偿西安大可对
上市公司逾期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
为解决上述债权债务问题,简化支付环节,2025 年 8 月 22 日,公司与孙建
西女士、曼格睿及西安大可签订了《协议书》,约定曼格睿按照《股份转让协议》
及《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第二条 股份转让款支付”约定的时间分别向
孙建西女士和上市公司支付剩余股份转让款项:(1)曼格睿应向孙建西女士支
付当期款项金额中应由孙建西女士承担的税款、交易费用等必要费用;(2)曼
格睿应向上市公司支付当期款项金额扣除前述必要费用后的剩余部分。
近日,公司又收到西安大可支付的 600 万元股权转让款;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西安大可尚待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余额为 13,376 万元。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协议转让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
况。
(二)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相关股东的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
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变更结果与前期各方
签订的协议一致。本次控制权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亦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