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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邦智能: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27 21:06:05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7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4,711,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
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法定公积金期初累计额为 84,413,045.83 元,已达公司注册
资本的 50%,本次不提取法定公积金。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根据公司 2025 年
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766,548,511.57 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司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 710,822,551.98 元。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
本,预计派发现金 2,170.67 万元(含税),占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 68.89%,
具体派发金额以实际结果为准。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调整原则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因股票期权行权、股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等
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将于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完毕。
  三、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
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投资回报等因素而制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有利于全
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和发展,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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