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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源电力: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27 21:06:08

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5-041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十
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公司满足
现金分红条件,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结合未分配利润与
当期业绩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 2025 年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本事项属于董事
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5年上半年,公司合并利
润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7,158,591.31元,母公司净利润为
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
司2025年上半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40,803,595.00元。
   综合考虑公司对投资者持续回报以及公司长远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的前提下,拟定
  以2025年6月30日总股本427,558,1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2,755,812.60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
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
                《企业会计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
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
存在重大差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及
《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有利于公司
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备合法性、
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
经营业绩及未来成长发展相匹配,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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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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